教务通知|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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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2018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相关工作。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日制在读本科大一、大二、大三学生

二、申报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要求

1、每个项目必须有一名负责人,参与人数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每个成员只能参与一个项目,鼓励学生跨专业组队。

2、项目完成周期为1-2年,参与项目学生毕业离校前必须结题。

3、鼓励申报项目与学科竞赛相结合。

4、市级项目资助金额分为0.5万元-1.2万元不等,由学院根据项目大小、项目性质、学科种类等具体情况审核决定;校级项目资助金额3000元。

5、项目必须配备1-2名我校教师参与指导,指导教师涵盖专任教师、科研教师、实验教师、思政教师等。每位指导教师可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

6、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或结题答辩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

四、项目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书等材料见附件。

2、请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按要求填写后,于3月21日前递交至所在学院科创办公室,具体地点及联系人如下:

3、各学院于3月30日前负责组织完成立项答辩,具体答辩安排等相关事宜由学院通知。

4、教务处复审后于4月初进行公示并上报市教委,待市教委审批通过后,预计5月份公布立项结果,并安排立项协议签订事宜。

5、根据近三年各学院学生申报情况、项目完成情况,具体项目分配及计划经费如下:

联系人:苏老师 李老师

电 话:

标签: 创业训练项目 本科生团队 商业计划书 项目周期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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